200万房贷年利息或少1.26万元,多地已试点:购房贴息政策能否激活楼市?

发布日期:2026-01-05 00:18    点击次数:67

近期,一则“200万房贷年利息或少1.26万元”的消息引发市场广泛关注。这背后,是自2023年末以来,杭州、南京、长春、运城、武汉等多地相继推出的“购房贴息”政策试点。通过财政资金对购房贷款利息进行补贴,这项政策旨在不直接压缩银行净息差的前提下,实现类似降息的效果,缓解当前银行净息差持续收窄的经营压力。

一、政策试点:两种模式,多地实践

目前,各地的购房贴息政策主要采用两种操作模式:

1. 按贷款金额比例给予固定贴息

长春、武汉:按照初始贷款金额的1%发放贷款利息补贴。 南京:实行分级政策,对购买不同面积新房的购房人给予不同比例的财政贴息。具体为:购买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补贴2%,90~120平方米的补贴1.5%,大于120平方米的补贴1%。

2. 采用贷款利息的百分比进行贴息

展开剩余77% 运城:面向高层次人才,根据人才级别(正高或博士后/副高或博士/硕士或本科生)分别可以借款30万、20万、10万元,并按照购房贷款利息的50%、40%、30%给予贴息支持。

贴息期限普遍在1至3年,发放形式包括一次性、按年或按月兑付。

二、政策效果:短期提振明显,市场信心回暖

从已试点城市的短期数据来看,购房贴息政策对市场活跃度的提振效果显著:

南京市雨花台区:2024年6月政策落地后,次月新房成交套数、成交面积环比分别增长17.5%、15.0%。 武汉市:今年9月末政策落地后,次月新房成交套数、成交面积环比分别增长18.7%、5.7%。

机构普遍认为,贴息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稳定预期。中指研究院在研报中表示,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贷款贴息降低了购房门槛,有助于带动住房交易活跃度提升;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贷款贴息有利于减少居民提前还款,缓解银行经营压力。

三、算笔经济账:购房者能省多少钱?

购房者最关心的是“真金白银能省多少”。中指研究院以一笔200万元、期限30年、利率3.1%的贷款为例进行了测算:

无贴息时:月供约为8787元。 获得1%的贴息支持后:实际利率降至2.1%,月供降至7739元。 节省金额:每月少还约1048元,全年预计节省利息1.26万元。

这笔节省的费用,相当于多了一笔物业费、取暖费,或者可以为家庭添置一些家电。

四、国际经验:境外早有成熟先例

购房贴息并非中国“独创”,不少国家和地区早已采用类似办法帮助居民减轻负担:

中国香港:出台“居所贷款利息扣除”政策,每年基础扣除限额为10万港元。为鼓励生育,自2024年4月1日起,满足条件的家庭可额外扣除2万港元,即扣除限额提高至12万港元。 美国:在金融危机期间,为解决居民房屋止赎问题,紧急出台了“住房可负担修订计划”(HAMP)和“住房可负担再融资计划”(HARP)。前者通过贷款机构下调存量房贷利率至居民可承担的水平;后者则是调整再融资发起条件,使业主能够申请更低利率的贷款。

五、政策规模与未来展望:全国推行可能性几何?

关于政策的潜在规模和推进路径,机构给出了具体预测:

整体规模:中指研究院预测,2025年全国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总销售额或在14万亿元左右。假设首付比例50%,贷款金额约7万亿元。若按1%的比例贴息,一年的贴息资金需求将在700亿元左右。 推进路径:方正证券在研报中称,该政策可能会分步推进,优先覆盖新增首套房贷,试点一线及核心二线城市(利率倒挂更显著),后续逐步延伸至存量高风险房贷。仅考虑新增贷款,年贴息资金需求约300亿~450亿元。

市场对此政策的讨论已反映在资本市场上。2025年12月10日,港股内房股一度冲高,万科企业涨超17%,融信中国、融创中国涨超12%。

六、理性看待:并非“一招鲜”,需多措并举

尽管前景看好,但也有业内人士持谨慎态度。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地产止跌回稳是一个多措并举、久久为功的过程,不太可能有“一招鲜”“一招灵”的措施。近期,政策一方面在修复经济基本面(如就业、生育、教育保障),另一方面在修复房屋的使用价值(如城市更新、不动产REITs)。这两方面合力才能夯实止跌回稳的基础。

此外,目前的试点政策也存在一些可优化之处,例如多数政策只针对“新增贷款”,存量房贷暂时未被纳入;部分城市的贴息设有金额上限,对于贷款金额大、年限长的购房者,补贴覆盖的利息比例有限。

结语

购房贴息政策通过财政、银行、购房者“三方共赢”的设计,为稳定房地产市场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从多地试点效果看,它确实能在短期内有效激活需求、降低购房门槛。然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终究需要经济基本面的支撑和房屋使用价值的真正提升。购房贴息能否从地方试点走向全国推广,成为楼市“筑底回稳”的关键助力,仍需观察后续政策的细化与落地。

发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